從宜蘭看天下

【法官生涯的第一天教會我心懷慈悲】

 

◎作者/法蘭克

 

我上任法官的第一天,父親就坐在台下看著。父親從未缺席過我的任何一場摔角比賽,當然更不可能錯過我坐上法官席的第一天。在我審理的第一批案件中,有位女士因為積欠了數百美元的停車罰款而到庭。

 

「反正我不付,」她對我說,「我付不起。我就是沒錢。我還有孩子要養。我付不起,就這樣。」

 

我說,「好吧,那我們幫妳辦理分期付款,」但是她態度很強硬,口氣也很不客氣。她說,「隨便,反正我一毛錢也不會付。」

 

我不喜歡這位女士如此無視公權力,而我的職責就是執法。或許我對她的態度比應有的嚴厲、粗暴了些。我說,「如果妳不繳罰款,妳的車輪就會被上鎖。」而她仍堅持絕不繳錢。

 

「那就這樣吧,」我說,「沒必要再討論下去了。」我敲下法槌,接著審理下一個案件。

 

庭審結束後,父親走進我的議事室。我問,「爸,我表現得怎麼樣?」

 

他看起來並不開心,眉頭深鎖。

 

「那個女人,」他指的是那位不肯繳交停車罰款的女士。「她有孩子。」

 

「爸,」我說,「她簡直不可理喻,根本不聽勸,而且很不尊重人。」

 

「她是態度不佳,」他說,「那是因為她很害怕,情緒低落。她身無分文,還有孩子要養,法蘭基。」他對我說,「你鎖了她的車,她的孩子要怎麼去上學?她要怎麼去採買家人的生活用品?」

 

那天父親離開後,我感到筋疲力盡,心裡空蕩蕩的。父親讓我意識到自己應該進一步想想被告以及他們的生活處境,而不是糾結於他們們帶給我的感受。法官一職的重點,在於案件當事人和他們的生活,而不是我自己。我以為的「秉公處理」實際上造成的傷害可能比幫助更大。那還算得上什麼正義?

 

那是我任職法官的第一天,至今我仍時常想起。那天,在我的議事室裡,連八年級都沒讀完的父親教會我如何當一名法官,那遠比我在法學院四年以及擔任律師二十五年間所學到的一切還要多。他給了我最深刻實用的司法智慧,迅速引領我走上正途。他教會我的一堂課是:身為法官,重點不在法律條文,而是你眼前的那個人。

 

自那之後,我總是努力去了解當事人的真實處境,並審慎思考自己的裁決會如何影響他們個人,甚至連帶影響他們的整個家庭。

 

(摘自時報出版《法槌下的仁慈》)

 

 

發布日期:2026-07-07 15:22:32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