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宜蘭看天下

【在我的法庭上】

 

◎作者/法蘭克

 

我這輩子當過老師、做過律師、擔任過市議員,也曾在餐館服務,還推廣過拳擊賽事。在所有這些差事中,最讓我樂在其中的莫過於法官一職。對我來說,坐在審判席上從來不是工作,而是一份永不褪色的殊榮,也是我真心熱愛的志業。

 

然而,「法官」這個頭銜始終讓我有些不自在。這個詞彙總讓人有高高在上、身穿黑色法袍、敲擊著法槌、彷彿被賦予某種神聖權力,得以對站在庭前的人作出判決的聯想。我從不視自己的角色為有罪或無罪的裁定者。取而代之地,我總是盡力去看清楚每個人的本質,並根據我所能了解的一切――他們的背景故事、導致他們來到法庭的緣由,以及如何最能幫助他們在離開法庭後繼續向前邁進――來作出裁決。

 

我有幸在普羅為登斯市政法院任職法官三十八年。

 

對其中大多數的人而言,站上我的法庭,是他們人生中首次與美國的法律制度以及司法系統接觸。他們許多人來自對政府失去信心的成長背景,早已習慣國家機關從不考慮他們的個人處境、一味地嚴苛執法。正常情況下,幾乎沒有人會期待跟法官或任何政府機構有交集;這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我必須嚴格遵照法律條文的字面意義來判決,那麼,在我三十八年的法官生涯中,我大概會做出許多更嚴厲的裁決。然而,我的司法信念和人生哲學很簡單:以善意、體諒和尊重對待每一個人。

 

在我的法庭上,我們竭盡全力避免讓任何人感到難堪。我們以尊重對待每一個人,並對他們的處境表達同理與關懷。我們盡全力去了解的不只是案件本身,還有當事人為什麼做出那些最終導致他們走上法庭的選擇。我常常以詢問他們的生活近況來開啟整個過程。答案有時引人發噱,有時令人憂心,但更多時候則是深深觸動我的心。

 

來到我的法庭上的,有善良的人、有犯錯的人,也有站在人生分岔路口、必須決定未來方向的人。對於那些坦誠以對,並展現出正在努力工作養家或自我提升的人,我往往會撤銷對他們的指控或減輕罰款。站在我面前的那些勇於承擔責任、承認錯誤,甚至在必要時對身邊的人做出艱難抉擇的人,通常比那些善於找藉口、撒謊,或將自己視為環境或惡運受害者的人,更能在法庭上獲得好的結果。

 

在我的法庭上,我給予每個人應得的尊重、渴望的理解,以及所需的同情。我努力以助人之心來伸張正義,因為在幫助他人的過程中,我們也教會了他們如何在自己的生活中實踐類似的行徑,甚至將這份善意傳遞下去。我希望透過無數細微的方式,能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

 

我總說,「我的法袍下佩戴的不是徽章,而是一顆心。」

 

我雖然是一名法官,但也是個有信仰的人,深信每個人終有一天都必須接受審判,而審判的標準不在於我們獲取了多少,而是付出了多少:不是我們為自己實現了多少夢想,而是為他人成就了多少夢想。最終評判我們的,將是我們曾為絕望者點燃了多少希望,以及為那些曾交會過的人帶來了多少改變。

 

儘管我深感榮幸有數千萬人透過電視或各種平台、服務與設備看過我們的法庭節目,但我真正期盼的是觀眾能從中得到啟發,蛻變為更好的人。

 

我希望藉此傳達的是,當我們對自己和他人都能懷抱一份慈悲、尊重與理解時,通常能為事業與人生帶來更正面的結果。

 

本書經常提及的「同理心」與「慈悲心」,兩者精神上相仿,但本質上不同。簡單來說:同理心是我們感知他人痛苦的能力,而慈悲心則會驅使我們對他人伸出援手。

 

而尊重有很多種形式:它可以給予,也可以接受,但往往需要贏得。此外,賦予他人尊重和自我尊重之間,也存在著些許差異――兩者都很重要,我們都將深入討論。

 

最後,本書中所言說的「理解」,指的是一個人能夠看清自身處境並認清自我,從而為自己、也為他人做出正確的決定。

 

慈悲、尊重與理解是一種強大的組合,也是邁向成功與幸福、改寫人生的秘訣。對某些人來說,這些特質與生俱來;而對另一些人而言,則需要花時間與努力去培養。畢竟,能夠邁向成功與幸福、並改變人生的秘訣,從來不會憑空而降。

 

(摘自時報出版《法槌下的仁慈》)

 

 

發布日期:2026-07-07 14:44:16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