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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醫療法評議 柯夜闖護理站】

 

◎葉昱呈

 

醫療體系之所以能維繫社會信任,建立在專業分工與制度界線不可逾越。近日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夜入醫院護理站要求說明病情一事,是否符合醫療法規定?茲分析如下:

 

依《醫療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病人病情資訊之揭露,須以合法授權與正當程序為前提。柯文哲既非主治醫師,亦非會診體系成員,未具任何法定代理身分,卻進入護理站要求說明病情,即屬無權接觸醫療資訊之行為。其所稱「醫療專家」身分,並不具有法律上之延伸效力,且正因其具備醫療專業背景,逾越法律紅線行為,更應受到嚴格檢視。

 

再就《醫療法》第一〇六條觀之,法律所欲防範者,並不限於明示之強暴或恐嚇,亦包含足以干擾醫療執行之不當影響。實務上對醫療干擾之認定,本即採取功能性理解,凡足以影響醫療人員專業判斷或造成壓力之行為,均可能落入規範範圍。在夜間醫療量能有限之情境下,以前市長及政黨領袖之身分進入第一線要求說明,客觀上已對值班醫護形成權力壓力,並干擾既有醫療流程。

 

進一步而言,若如外界所質疑,其於護理站內直接查看電子病歷,甚至出現「電人」情形,則已不僅止於口頭詢問,而是對醫療資訊系統與現場醫護形成更具體之壓力介入。電子病歷屬高度機敏之醫療資訊,其存取本應受嚴格權限控管;以醫院既有之數位病歷申請規定為例,民眾申請病歷資料與影像,尚須依程序付費,並限由本人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提出申請,方得合法取得。在此制度下,任何未經授權之即時接觸或要求說明,顯然逾越病患取得資訊之合法途徑,形同繞過程序之特權行為,並可能構成對醫療隱私與專業秩序之雙重侵害。於此情境中,縱無明示威嚇,亦足以認定已達干擾醫療執行之程度。

 

有論者以「關心員工家屬」為其辯護,然善意從來不是突破制度的正當理由。醫療體系之運作,仰賴的是程序與授權,而非私人關係,若可因身分而破例,制度即不再是制度,而只是專門用來約束沒有權力者之規則。

 

(作者為衛政公務員,摘自2026/04/26自由評論網)

 

(攝影/張堂龲)

 

發布日期:2026-04-28 14:05:27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