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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課輔的弱勢孩子成績變得很好是誰的功勞呢?】

 

 

【參加課輔的弱勢孩子成績變得很好是誰的功勞呢?】

 

◎吳文炎

 

二○一四年是台灣教育制度上重大變革的一年,因為這一年教育會考取代了實施多年的基本學力測驗,而首當其衝的自然就是該年畢業的國三學生,這一年升高中職的升學制度有了大幅度的改變。

 

國中會考的計分方式與原本基本學力測驗有非常大的差異,而在博幼基金會埔里中心卻有一個創中心以來程度最好的孩子剛好也要參加國中會考,這個孩子就是小玲,小玲從國小四年級就參加了課業輔導,他來自新住民的家庭,媽媽是越南籍的新住民,但是爸爸卻是會酗酒與家暴的台灣郎,即便媽媽很辛苦的認份工作,但是卻無法填滿台灣郎爸爸的胃口,因此家庭狀況充滿危機,後來媽媽申請家暴令,仍然不斷受到爸爸的言語恐嚇與暴力威脅,恐嚇與騷擾的對象甚至連基金會的社工員都身受其害,最後求助警方才順利協助小玲與媽媽脫離爸爸的威脅。

 

小玲雖然一開始課輔時程度沒有很好,但是自從參加課輔之後一直都很用功,本身也很聰明,學習能力也很強,所以很快地就跟上學校的進度,並且名列前茅。雖然家裡的紛爭多多少少都會影響小玲,但是還好小玲的身邊除了媽媽之外還有基金會的社工與老師,甚至還有其他社福單位協助與關懷,不至於讓小玲與媽媽陷入無人協助的窘境,因此小玲的成績一直表現得很穩定,可是,沒想到好不容易熬到小玲要考高中的這一年,考試制度卻大幅變更,差一點點小玲就被制度犧牲了。

 

大家還記得會考第一年發生了什麼令人覺得最不公的狀況嗎?那就是出現了五A十個+,但因為作文沒有六級分,所以無法進入中投區的第一志願台中女中,而小玲恰恰好就是其中一位,會考放榜後所有人都傻眼了,包括小玲自己,都已五A十個+還上不了台中女中,只因為作文沒有六級分,結果小玲只錄取台中高工,但這不是小玲想念的學校。

 

而所有人(包含學校老師與基金會的工作人員)都勸小玲接受命運的安排,就念台中高工吧!但是,當時的小玲卻獨排眾議決定放棄不去台中高工報到,她決定拼「特招」,當年台中女中的特招名額只有三○○名,最後小玲以一三○名左右錄取台中女中,後來得知小玲想要念法律系,她要成為一名律師,她要幫助像媽媽一樣的受暴婦女,所以她只能念高中,念大學,高工無法實現她的願望。

 

進入台中女中就讀之後,我們都會幻想弱勢孩子的未來應該是一片光明,但是弱勢孩子的現實生活與遭遇常常比我們想像中更加艱難千百倍,每當我們以為應該苦盡甘來了,但老天爺總是會狠狠地敲醒我們的美夢。二○一七年的學測成績出來之後,小玲考的並不差,考了六○幾級分,可以考上公立大學的法律系,但是小玲想要念的是台大法律系,而身邊所有人(包含學校老師與基金會的工作人員)當時都勸小玲接受命運的安排,就念其他公立大學的法律系吧!可是小玲毅然決然的決定半年後拼指考,因為她只想念台大法律系!所有關心她的大人都擔心她無法在指考中考上台大法律系,結果半年後指考放榜,再次跌破所有人的眼鏡,小玲考上了台大法律系。

 

從小玲的例子可以看得出來,之所以能夠考上台中女中與台大法律系主要的功勞其實是小玲與她的父母,如果她的父母沒有生出如此聰明的小玲,那麼課業輔導怎麼補救也無法把小玲送進台大,否則所有課輔的小孩都應該可以進台大才對;同時沒有小玲自己堅強的意志力與主見,小玲也不可能進台大,所以參加課業輔導的弱勢孩子如果成績可以很好的話,絕大部分的功勞都是在其父母身上,並非課業輔導的功勞,所以博幼基金會從來不跟捐款人與社會大眾報告每年有多少學生考上第一志願,也不會拿這些成績最好的小孩來宣傳,因為這些孩子之所以可以如此優秀,大部分絕對不是基金會的功勞,基金會不應該將所有功勞佔為己有才對。

 

(摘自:樂學齋出版社《跡履──每個人都有一條堅持要走的路》)

 

 

發布日期:2024-03-31 16:40:58 回列表